兴仁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简章(及调整公告)
关于对《兴仁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简章》中部分招聘计划进行调整的公告
广大考生:
2016年4月27日发布的《兴仁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简章》中“定向招聘兴仁县建档立卡精准扶贫户毕业生”,由于兴仁县精准扶贫户还需进一步调查、核实、公示,扶贫的系列优惠政策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中,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本次部分招聘职位取消和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取消072职位(即:定向招聘兴仁县建档立卡精准扶贫户毕业生)的招聘计划3名。
二、原定的072职位招聘计划3人调整到相应的职位,即百德镇村镇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由原来的1人增加到2人、潘家庄镇村镇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由原来的1人增加到2人、真武山街道城市综合管理服务中心由原来的1人增加到2人。调整后的职位表附后。
由此给各位考生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859-6210336(兴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9—6212252(兴仁县监察局)
附件一:兴仁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职位一览表(调整后).xls
兴仁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新增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28日
兴仁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简章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1号)、《关于做好2016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6〕2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兴仁县事业单位人员紧缺实际,经兴仁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41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兴仁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相关事宜。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报考条件、考试程序、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职位设置
具体职位详见附件一:《兴仁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统一简称为《招聘职位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2016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5月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6日及以后出生)。
2、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到兴仁县服务期满或在岗服务的“四项目人员”(即“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一村一名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志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