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人防音响警报试鸣 公 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深入推进人民防空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发〔2014〕15号)精神,进一步检验人防音响警报设施性能,强化全民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熟悉各种警报信号,根据《贵州省人防音响警报试鸣办法》规定,按照省国防动员委员会要求,我州定于9月18日进行人防音响警报试鸣演练。
试鸣信号使用国家规定的三种防空警报信号,即预先警报10∶00—10∶03(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1个周期,3分钟),空袭警报10∶06—10∶09(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1个周期,3分钟),解除警报10∶12—10∶15(连续鸣响3分钟)。三种警报信号鸣响间隔时间为3分钟。
全州统一鸣响时间为2017年9月18日上午10∶00正。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