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强力推进民生监督工作
今年以来,兴义市纪委监察局将民生监督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从纳入考核、统一调度、定期通报、开展约谈、召回管理多方面入手,多措施推进民生监督工作,严肃查处了一大批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
纳入考核,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年初,兴义市纪委监察局制定了《2015年度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和《2015年度乡(镇、街道)和市直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在对纪工委(监察分局)和各乡镇(街道)的工作量化考核标准中确定并细化了民生监督工作各项任务要求。并规定在年度案件查办任务数中,各纪工委(监察分局)查办民生类案件必须达到60%,乡镇(街道)查办民生类案件必须达到50%。
排名通报,鼓励与鞭策双管齐下。每月召开一次工作调度会,专门对案件查办工作和民生监督工作进行总结和调度。通过召开调度会,能够及时掌握各民生监督组的工作动态,帮助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综合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向。各民生监督组组长在调度会上也积极报告,共同探讨和交流工作情况和心得体会,对每月召开调度会的方式非常支持。市纪委监察局还规定,每月5日对各民生监督组和纪工委(监察分局)民生监督上月工作数据及排名情况以通报的形式下发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和各民生监督组,相互对比,相互促进。
奖惩分明,将民生工作与干部管理紧密结合。对开展工作不积极、不认真和工作成绩不突出的监督组,首先由市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对组长进行约谈,分管领导和承办民生监督工作业务的第四纪检监察室加强督促与指导,如果工作成绩继续不理想,将对组长进行召回管理。今年以来,有1名主持工作的监察分局副局长和1名纪工委书记因为民生监督工作排名挂末被召回管理;1名纪工委书记和1名监察分局局长因工作不积极、履行职责不到位被调整岗位;1个纪工委因今年以来案件查办总数一直靠后,所负责的民生特派组及联系乡镇的案件查办工作排名一直靠后,被通报批评;2名乡镇纪委书记因今年民生案件数一直为“零”被约谈。对于提前并超额完成全年案件查办任务的1个纪工委和1个乡镇纪委,市纪委给予通报表扬;1名监察分局局长因工作措施得力,成绩突出,由市纪委监察局向组织部门建议转任为纪工委书记职务。除此之外,市纪委还制定了《兴义市民生监督特派组召回管理办法(试行)》,将民生监督工作与干部管理相结合,积极探索促进工作的新方法。
充实队伍,强化民生监督组织保证。在开展民生监督工作的过程中,承办该业务的第四纪检监察室,特别注重收集各特派组咨询和反映的各类问题,并将咨询和反映较为普遍的问题内容进行梳理和总结,有针对性地组织各民生监督组具体承办业务的工作员召开培训会,为监督组的同志答疑解惑。6月以前,担任各民生监督组副组长的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还兼任了乡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而各纪工委书记、监察分局局长配备不够齐全,每个纪工委书记、监察分局局长平均担任了3-4个民生监督组组长,人员紧张,工作任务相对较为繁重。工作繁忙时,各监督组组长会有顾此失彼的尴尬。6月,兴义市各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重新配备,不再兼任乡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8月初,各纪工委(监察分局)的人员也得到了充实,新配备了2名纪工委书记、7名监察分局局长。